针对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大阪大学以拟进本校太阳成tyc7111cc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为对象,实施学费支持制度。本制度最多为20位经大阪大学国际交流委员会认可的中国留学生提供学费支持。
1.申请材料:
请使用日文或英文填写。
(1)申请书(指定格式)
(2)推荐信(格式不限,请使用大学信笺纸)
推荐信由所在(或以前所在)院系主任或指导教师开具。
(3)所在大学的预期取得硕士学位证明或毕业大学的硕士学位证明
如为中文格式,请附加盖公章的日文或英文翻译件。
(4)所在大学或毕业大学的成绩证明
如为中文格式,请附加盖公章的日文或英文翻译件。
(5)其他各研究科要求的材料
2. 申请截止日期:
2018年1月17日
3.资助条件:
大阪大学国际交流委员会仅对满足以下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资助。
(1)获得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资格者
(2)参加本校各研究科的博士(后期)课程入学考试者
4.资助内容:
免除入学考试所需要的考试费用、博士(后期)课程入学金及学费。但,免除学费的年限以各研究科规定的博士(后期)课程的标准修业年限为准。
(注意!)如果在通过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选拔考试之前,申请参加各研究科规定的博士(后期)课程入学考试,则申请时收取考试费用,但经确认本人通过了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拔考试后可获得返还。
5.其他:
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提交的申请材料。
本支援制度的实施以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选派“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前提。
本通知转自大阪大学官网,其他详细内容请参见以下大阪大学具体项目链接
链接:http://www.osaka-u.ac.jp/zh/csc/index.html (中文版,但文中申请日期有错误,建议广大同学阅读日文版)
http://www.osaka-u.ac.jp/ja/international/inbound/csc/index.html (日文版)
注:我校欲申请该资助项目和基金委公派资助项目的研究生,在基金委公布2018年选派要求后请按照我校常规的基金委申报流程,根据申请要求将纸质申请材料和《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出国申请表》递交学院,由学院递交太阳成tyc7111cc培养处,具体提交的时间节点太阳成tyc7111cc官网后续会以通知形式公布,请广大研究生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