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我校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流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流程仅适用于已结业的统招统分学历教育研究生。
2、研究生结业要求: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但毕业论文未达到毕业标准,可以申请结业;研究生导师及学生所在学院共同对学生能否结业进行认定,同时学院于每年的毕业报库截止时间(见太阳成tyc7111cc具体通知)前将结业名单报太阳成tyc7111cc。
二、结业研究生换发毕业证条件
硕士研究生结业者,结业后一年内,完成培养环节审核,可重新申请硕士学位答辩。答辩通过者,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博士研究生结业者,结业后二年内,完成培养环节审核,可申请博士学位答辩。答辩通过者,由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三、结业生换发毕业证的时间
每年的毕业季(3月和7月),具体日期见太阳成tyc7111cc具体通知,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四、结业生申请毕业的步骤说明
1、结业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能够进行后续的论文环节。原导师和学院应全程组织和指导结业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
2、结业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在太阳成tyc7111cc网站自行下载《北京理工大学结业研究生换发毕业证申请表》,原导师签字同意、交学院审核同意后备案。
3、每年的毕业报库时间(见太阳成tyc7111cc具体通知)前,学院将换毕业的原结业名单报太阳成tyc7111cc。
4、太阳成tyc7111cc向教育部递交换发毕业证的研究生信息,同时发放毕业证书。
本流程由太阳成tyc7111cc负责解释。
太阳成tyc7111cc
二O一四年四月廿九日
附:北京理工大学结业研究生换发毕业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