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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四届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研函〔2017〕89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第十四届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北理工办发[2017]61号)的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校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定工作。为了更好地统筹安排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总结、提炼和提升,现将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的申报评定工作做出如下要求:

一、具体要求

1、各学院或单位应认真总结、梳理、提炼近年来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果、成绩,并按照“北理工办发[2017]61号”的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准备申报项目书面材料。

2、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详见《关于申报“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研函〔2017〕27号),凡计划申报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者,首先应获得第十四届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时间安排

1、8月22日前,各学院或单位按“北理工办发[2017]61号”要求上交本单位的申报项目书面材料,并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提交至太阳成tyc7111cc(研究生楼3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inxinliu@bit.edu.cn。

2、8月25日之前,太阳成tyc7111cc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3、8月31日前,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并将最终版申报材料提交至太阳成tyc7111cc。

4、9月1日前,太阳成tyc7111cc将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的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参加学校的统一评审。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8911648

 

附件1、《关于第十四届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北理工办发[2017]61号)及其附件

附件2、《关于申报“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研函〔2017〕27号)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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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5日